商標申請的秘訣
《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即商標的形式有很多種,常見的有文字商標、圖形商標以及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等,但是還是有一部分企業或個人申請的商標被駁回,原因何在呢?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梢?,商標被駁回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該部分主體申請的商標與在先申請的商標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況。
那么,何為相同/近似商標?如何進行判斷?筆者在此提供以下幾點建議:
一、判斷申請商標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與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
二、從商標本身的音、形、義和商標整體設計及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商標主要識別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此外,在申請商標注冊前,為了降低商標被駁回的風險,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便是進行商標查詢,檢索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在先。
綜上,雖然商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國國內的商標申請量已達1400萬,有效注冊的商標近900萬,且每年仍以百萬計的量在增長的情況下,稱心如意的商標會逐漸減少。故,筆者在此提醒,商標注冊不要猶豫,及時申請,及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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